为加强洮北区教育系统网络舆情监管工作,营造健康和谐网络环境,制定网络舆情监管办法如下:
一、加强网络舆情监管组织领导。成立网络舆情监管领导小组,切实增强做好网络舆情监管工作的责任感。组建舆情监督员队伍(局机关每个科室1人,系统每个单位5人),建立舆情监管、报告、研判和快速反应机制,切实解决好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做好网络舆情正面引导。将正面宣传、网评引导相结合,在相关网站大力宣传洮北教育新政策、新成果,唱响网络主旋律。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提高识别不良网络信息能力,引导广大师生、家长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养成健康用网习惯。及时了解掌握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通过正当途径反映合理诉求,维护师生、家长正当权益。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合作,争取媒体和公众对教育的理解和支持。
三、提高网络舆情处理水平。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员队伍建设,做好洮北教育网、洮北教育公众号等平台的信息发布、网帖回应等日常工作,坚持对重点网站、论坛、贴吧、工作群等进行实时监督。如有不良舆情事件发生,要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努力化解矛盾,稳定公众情绪,掌握舆论主动权。加强对回复内容审查,确保回复内容符合法律、法规。
四、实行网络舆情问责机制。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范围内的学生、家长、社会舆情工
作全面负责。建立网络安全事件处置和报告制度,出现不良舆情要立即向教育局报告,并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责任不落实、认识不到位、处置应对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坚决杜绝网络舆情不良事件发生,维护教育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