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公布洮北区教育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的内容时限为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洮北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096100。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洮北区教育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机关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务实、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中央及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2009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组织管理机构、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数量
2009年,区教育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其中,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信息1条,业务工作类信息7条,教育动态类信息1条。
(二)公开形式
区教育局政务公开栏、教育局信息网站、电话电子信箱答复、印发文件、等。
(三)公开内容
一是向社会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
1.组织机构方面,包括局主要职责,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和科(室)职能、职责权限。
2.政策法规方面,公开了涉及教育教学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教育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业务工作方面,主动公开了教育人事、教育收费、项目建设、教育教学、安全综治等方面的主要文件。涉及社会所关注的收费、中考及招生工作、教师评职评优聘用和招录、人事调动等热点、焦点问题,积极打造阳光政务。主要有:①经费类: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教育收费项目、标准、范围,使用批准文号,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社会捐赠的款物等。②招生类:包括招生计划、程序、政策、新生录取的分数等;③管理类:包括教育局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教职工的评职、评先、聘用、奖惩、提拔、任用、调动以及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招考、安置、教师资格认定等办法及情况,教育系统大宗物品采购项目的标准及实施情况,教育系统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4.行政许可事项方面,主动公开了民办学校的设立与变更、教师资格认定等办事依据、服务流程、服务机构。
5.教育信息方面,反映了全区教育工作亮点、工作重点、教科研成果、重大活动及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实施新课程改革和推进素质教育的情况。
二是向局内部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
内部财务管理和收支有关情况;会议经费、公务车辆管理费、水电费、科(室)电话及邮寄费等使用情况;工作人员选拔、任免、晋级、交流、奖惩等有关情况;本局工作人员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和操作步骤等有关服务。2009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我局同时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了审查的程序和责任,确保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未经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查不予公开。
四、咨询情况
2009年,区教育局共接受公众咨询1482次。其中,网上咨询66次,电话咨询1051次,信件咨询45次,当面接受咨询380次;洮北教育信息网日访问量达到3200人次左右,累计访问量已达到48.6万人次,公众对教育收费、入学报考和招生、基础教育、教育人事等栏目最为关注。为做好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我局采取统一受理,任务分解,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实现了信息咨询的有序答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明确规定,依申请公开事项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局纪监科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09年度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公开内容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在公开形式上,比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为此,我局将在今后进一步梳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牢固树立和坚持为民服务的宗旨,服务于“争创省内一流教育”的工作目标,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教育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自觉接受公众对政府教育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同时,我局还将不断加强政府教育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