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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北区教育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12-20    点击数: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及白城市洮北区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更新及报送的通知》要求,特发布洮北区教育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不足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的内容时限为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联系洮北区教育局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5096100。

  一、基本情况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公开载体、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发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明确职责,提高公开效益。对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具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相关科室,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提供信息内容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内容安全,同时根据需要配备专项工作人员,合理安排好兼职人员的工作任务,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益。

  (二)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使政府信息不仅在政府的门户网站上公开,同时在本单位网站内大力公开,加强对本单位政府信息查阅点及电话、邮箱等的建设,提高政府信息查阅服务能力,方便公众获取更多的政府信息。

  (三)及时更新内容,保证公开及时。要求信息工作人员对已公布的信息及时进行检查,对发生变更的内容及时更新,对新发生的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健全制度机制,保障有效运行。结合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党委领导、办公室负责、纪检部门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局办公室作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区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发布了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建立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基本工作制度,制定了政务公开公示制度等配套制度,并在执行过程中逐步规范和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数量

  2010年,区教育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其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14条,机构及人员变动类2条,其他工作类信息38条。

  (二)公开形式

  洮北区教育局政务公开板、教育局信息网站、信息公开查询点、电话及电子信箱答复、印发文件等。

  (三)公开内容

  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有:

  1、组织机构方面,包括局主要职责,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和科(室)职能、职责权限。

  2、政策法规方面,公开了涉及教育教学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教育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业务工作方面,主动公开了教育人事、教育收费、项目建设、教育教学、安全综治等方面的主要文件。涉及社会所关注的收费、中考及招生工作、教师评职评优聘用和招录、人事调动等热点、焦点问题。主要有:①经费类: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教育收费项目、标准、范围,使用批准文号,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社会捐赠的款物等。②招生类:包括招生计划、程序、政策、新生录取的分数等;③管理类:包括教育局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教职工的评职、评先、聘用、奖惩、提拔、任用、调动以及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招考、安置、教师资格认定等办法及情况,教育系统大宗物品采购项目的标准及实施情况,教育系统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4、行政许可事项方面,主动公开了民办学校的设立与变更、教师资格认定等办事依据、服务流程、服务机构。

  5、教育信息方面,反映了全区教育工作亮点、工作重点、教科研成果、重大活动及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实施新课程改革和推进素质教育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和操作步骤等有关服务,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我局同时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了审查的程序和责任,确保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未经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查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收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目前无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不足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对部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公开内容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在公开形式上,比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在政府信息的界定上,教育部门的信息大多是通过学校和学生以及家长产生的联系,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务信息较少,与一般内部信息区分上有一定难度。为此,我局将在今后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教育信息,服务于“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