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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北区教育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4    点击数: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洮北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洮北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白城市洮北区庆学东路90号,邮编:137000,电话:0436-5096109,电子邮箱:1304926590@qq.com)。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洮北区教育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工作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助力保障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科室合力抓、专人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工作组织机制。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及时制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建立健全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进一步拓宽教育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分阶段做好政府信息网上发布,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三)加强监督,增强实效。今年我局政务公开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和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抓好四个方面:一是对政务公开及运行过程进行全过程督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把政务公开列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以及自查自评内容,并及时征求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全系统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三是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积极接受媒体的监督,促进我们的工作。四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政府办的监督,不断提高我们的服务质量和政务公开水平。

  (四)公开数量

  截止2020年12月末,我局公开政务信息60条:公告0条,通知23条,通报7条,意见0条,其他30条。

  (五)公开渠道

  公开查阅点。洮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洮北教育信息网、洮北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网站、洮北区教育局政务公开板、信息公开办公室查询点、电话及电子信箱答复、印发文件等。

  2020年洮北教育局信息网主网站及子网站,发布各级各类教育信息3957条,在白城市教育信息网报送信息50条,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报送信息38条。同时积极向区本级党政媒体“洮北微报”报送信息27条。

   

  洮北教育微信公众平台2020年度,共推送信息3424余条次,送达人次7.1万,总阅读量60.2万。其中“洮北教育”公众号主要推送教育政策、全区教育资讯、教育时事热点、家庭教育知识等内容,“指尖教育”公众号,专注推送校园动态,推送师生作品、展示学校师生风采等内容。通过设立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发布公告等形式,不断满足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39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增8

88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60条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二是信息公开及时性和全面性有待改进;三是政务公开的队伍建设,业务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调动各地各校积极性,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三是强化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