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洮北区教育局基本概况及其职能
一、基本概况
白城市洮北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其内设机构包含综合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科)、人事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基础教育科(民办教育管理科)、发展规划科和机关党组织。区教育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1名。局长1名,副局长3名(含1名负责教育工委工作的副局长),另设专职督学1名(副科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现区教育局机关实有公务员7名。
洮北区教育系统包含中小学、幼儿园、职业高中、直属单位共74所,其中义务教育学校40所(其中中学12所,小学2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幼儿园22所,直属单位11所,职业高中1所。核定编制数3747个。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重要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发展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区的基础教育、教学工作、幼儿教育、艺术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国防教育和社会实践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指导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
(四)会同区有关部门统筹规划、部署、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理顺教育内部同外部的关系。
(五)统筹管理区本级教育经费,监测各乡(镇)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本区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负责教育国有资产管理和教育内部审计工作。
(六)编制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全区教育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校园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学校的勤工俭学工作。
(七)综合管理、指导所属学校及单位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群团、统战、信访投诉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中小学及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教育系统的德育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和行风建设、法制建设,协调指导学校的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主管全区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执行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师范类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全区学校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全区的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统筹规划、指导教职工队伍建设。负责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工作。
(九)统筹管理全区学历教育及其考试、招生工作;规划并组织中等专业学校、高中入学报名审核工作、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十)宣传并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划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教育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
(十二)指导教育学会等社团组织和校外教育工作。
(十三)代管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全区的教育工作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评估,统筹规划和实施全区教育督导工作。
(十四)负责民办教育的监督、检查、指导。
(十五)负责全区中小学、职业高中招生工作。
(十六)配合财政部门加强财务管理,促进教育发展。教育系统、基层单位财务收支监督、评价。
(十七)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洮北区教育局负责人:韩艳秋
通讯地址:白城市洮北区庆学东路90号
邮政编码:137000
联系电话:0436-5096109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秋冬季)
8:30-11:30 14:00-17:30(春夏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