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
白洮教〔2021〕37号
全区各中小学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 11号)和白城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白教文字〔2021〕36 号)精神,洮北区教育局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特通知如下,请贯彻落实。
一、明确学生作息时间要求
(一)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结合我区实际,明确我区中小学生作息时间:小学第一节课不得早于8:00,中学不得早于7:30。小学生就寝时间不晚于21:20;初中生不晚于22:00。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
(二)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确需早到校的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午休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小时,严禁占用午休或自习时间组织集体补课。寄宿制学校要保障学生每天充足的睡眠时间,确保达到要求。
二、防止学业过重挤占睡眠时间
各校要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加强作业统筹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控制作业总量和时间。充分结合课后服务工作,使学生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因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
三、加强科学睡眠宣传教育
各校要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教师思想认识,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教育教学体系、教师培训内容和家校协同育人机制,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家长会等多种途径,普及科学睡眠知识。要认真制定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性,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睡眠卫生习惯,引导孩子树立科学的时间观念、健康观念,促进孩子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引导家长明确教育职责,科学动态调整学生作息,做好孩子睡眠管理,保障必要睡眠时间。
四、加强学生睡眠监测督导
各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睡眠管理与指导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加强日常监管。区教育局将对各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测和督导。
以上要求务必于4月30日前落实到位,作息时间于5月6日开始执行。省教育厅将于近期开展督查。请各校在落实工作过程中及时梳理总结加强睡眠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存档备案,届时,区教育局将征集选拔优秀的案例上报上级部门。
洮北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