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
白洮教〔2021〕40号
各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校外培训机构: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以下简称《通知》)、白城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白教文字[2021]4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确保将《通知》精神落到实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校一并贯彻落实。
一、明确工作职责
各校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切实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作业统筹和全过程管理,制定或完善学校作业管理细则,明确具体工作要求。要加强作业设计与实施的研究,把握作业功能,严控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质量,把作业设计、批改和反馈情况纳入对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实绩的考核评价;组织教师开展针对作业设计的校本研修及作业评选与交流等活动,促进优质作业资源共享。
坚决杜绝校外培训机构给学生布置作业,将禁止留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
教研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作业设计与实施的研究与指导。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校要大力宣传普及适合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全面发展、终身学习等科学教育理念,克服简单以升学率和考试分数评价教育质量的错误观念;要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途径加强教育宣传,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责任感,提高孩子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能力,实现家校协同育人。
三、强化监督检查
督导部门将作业管理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和责任督学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评估》考核评价;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平台,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并联合业务部门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综合运用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有效方式,确保取得实效。
四、具体工作要求
省教育厅将于近期开展督查检查,区教育局将开展常态化检查。请各校认真阅读领会各级通知精神,立刻行动起来,完成以下工作:
1.制定或完善、细化本校的《学校作业管理细则》并
遵照执行、落到实处;
2.注重作业管理过程性材料的积累留存,并做好阶段性
梳理;
3.及时总结、归纳好经验、好做法,以备交流推广。
4.各校在工作过程中有好的经验和做法,请发送至邮箱1258367537@qq.com。联系人:印凤玲,联系电话:0436-5096121。
洮北区教育局
2021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