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北区乡村义务教育专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白洮教〔2022〕43号
为全面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全区实际和洮北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教育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乡村义务教育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谋划。依据全区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情况,结合乡村学校布局规划和项目计划,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推进完成2022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目标任务。
(二)突出重点。以温馨村小建设、电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和薄弱校改造提升计划项目为切入点,持续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实现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满足需求。按照省定办学标准,立足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现状,以满足乡村师生教育、教学和生活需要为目标,全面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
三、重点任务
(一)持续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行动
1.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压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控辍保学长效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落实部门联控联保责任机制。落实定期专项行动机制,每学期开学前后集中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严防辍学新增反弹。(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公安洮北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洮北分局、区残联)。
2.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落实应助尽助工作机制,制定《洮北区教育局家庭经济困难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精准排查统计,细化学生认定程序,加强政策宣传,做到学生资助全覆盖。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近3000人次。落实职业教育免学费、助学金?近2000人次。落实学前资助150人次。严格执行政策标准规范补助发放程序,补助资金直接打入学生或监护人的银行卡,确保补助资金落实到位。(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区乡村振兴局)
(二)全面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1.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进一步完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提高农村教师整体素质。2022年通过特岗教师招聘计划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聘教师53人。(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2.加强乡村教师培训。以区本“1+X”培训为基础,国培、省培项目做引领,通过推荐外出培训和区域集中培训相结合方式,提高乡村校(园)长、教师的管理能力和教学能力。2022年计划培训乡村教师3000人次。(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三)持续改善乡村学校薄弱环节
2022年洮北区积极补齐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短板,针对性解决乡村学校建设薄弱环节。一是完成8所乡村学校取暖改造项目。申请省级专项资金780万元,完成平台镇中心校、洮河镇中心校、洮河镇中学、德顺乡幼儿园、民营区学校、铁岭学校、永胜中心小学、青山镇幼儿园,电清洁取暖改造项目。二是持续改善温馨村小建设项目。预计投入250万元,对铁岭学校、民营区学校、大岭中学、洮河镇绿之风小学、永胜中心小学实施温馨村小改造维修。(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乡镇政府)
(四)大力推进乡村学校教育信息化
为落实《吉林省“互联网+教育”双优试点校信息化建设民生实事工作方案》,建设好我区文化小学、青山镇学校两所双优试点校,不断推广网络学习空间创新应用,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不断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洮北区乡村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确定重点任务,抓好组织实施。严格执行“五化”机制,做到“照单负责、照图施工、照册工作、照模推送、照班推进”,确保目标任务及规划项目抓紧抓实、落实见效。
(二)严格经费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坚持勤俭节约,杜绝超标准建设和奢华浪费。严禁举债搞建设,防止发生套取挪用截留资金等问题。
(三)规范项目实施。工程项目,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制度。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对每个项目实行全程动态监管,规范项目运作程序,确保落实到位、使用安全。
(四)加强监督检查。将提升乡村义务教育质量工作情况纳入督导督查计划,确保按照既定方案,依法依规实施工程项目。
洮北区教育局
2022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