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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4342/2024-04807
分  类: 教育信息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北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8月1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洮北区教育系统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洮教〔2024〕26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16日
索引号: 112208020135944342/2024-04807 分  类: 教育信息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北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8月1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洮北区教育系统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洮教〔2024〕26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16日

关于印发《洮北区教育系统重大项目实施

管理办法》的通知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九年一贯制学校、农职校、直属单位:

现将《洮北区教育系统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白城市洮北区教育局

                   2024年8月15日 

 

 

 

洮北区教育系统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洮北区教育系统各单位的重大项目管理,提高决策水平、防范风险,严把审核关口,促进依法依规依纪管理能力的提升,根据《洮北区教育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洮北区教育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洮北区教育系统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九年一贯制学校、农职校、直属事业单位、教育局机关。

、主要内容

重大项目事项主要包括:

(一)系统各单位一次性超过5万元(含5万元)资金使用项目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

(二)系统各单位一次性超过5万元(含5万元)的固定资产处置项目

(三)系统各单位支援、捐赠、赞助(款、物)等;

(四)区教育局党组决策的资金类项目。

主要职能

(一)洮北区教育局党组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科长及负责人任组员的重大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教育局发展规划科。主要职责:负责系统各单位重大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项目规划方案设计;负责督促项目进度、质量监督、安全监管和验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支付项目款、审定预决算等。做到事前审核把关、事中监督运行、事后追踪问效。

(二)系统各单位重大项目必须由项目领导小组审核报请局党组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系统各单位作为主体负责重大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三)系统各单位成立相应的校级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管理本单位重大项目实施工作。

校级领导小组组长一般由校长担任。职责:一是负责重大项目前期准备,各项手续的报批;二是做好项目招投标、市场询价等相关工作;三是做好项目现场安全监督;四是严格按合同要求做好项目全过程实施和监管工作;五是做好重大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审核程序

(一)系统各单位向项目领导小组提出重大项目申请;

(二)项目领导小组召集有关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重大项目,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

(三)审核评估通过后,由项目领导小组向区教育局党组报请批复;

(四)经区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由项目领导小组下达批复文件;

(五)项目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区教育局发展规划科审批;项目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200万元以下的,由项目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后,报备区教育局党组;采购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重大项目,经项目领导小组初审,区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报请区政府相关领导批示。

  五、监督检查

(一)项目领导小组必须坚持科学决策,实事求是,重点强化事前的论证、评估;事中的执行、监管;事后的跟踪、验收等关键环节,增强运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避免出现风险。

(二)项目领导小组对重大项目相关单位或个人违反本办法的,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缓拨项目经费、通报批评、停止拨款、追回已拨经费、撤销项目、停止项目申报资格等处理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财政、巡察、审计等部门对批复的重大项目进行监管,项目完成后形成报告,报备区教育局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