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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北区审计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12-25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特向社会公开洮北区审计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五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信息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25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洮北区审计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做好相关政务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审计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确保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了相关科室、岗位职责,使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保障;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25日,我单位主动公开信息30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7年,本局未收到个人、企业或社会团体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的申请。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未接到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强化;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有待加强。

  为此,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强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进一步作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局人员参加培训,重点学习《条例》等有关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法律、法规,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是拓展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完善,围绕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重点,认真梳理,对适宜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增强公开的时效性。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的,按照规定及时给予答复,提高审计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