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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北区政务服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0    点击数: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洮北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洮北区政务服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白城市洮北区中兴东大陆86号楼;邮编:137000;电话:0436-3502899)。
    一、总体情况
    (一)健全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为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抓在细处,我局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压实责任、细化分工,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一是我局成立了由政务服务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常态化的监督与指导。二是为谋划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长远发展,我局先后制定了《洮北区政务服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洮北区政务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洮北区政务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共计六项。从工作机制上着手完善、从监管力度上着手强化、从制度建设上着手推进,突出制度供给,强化责任落实。三是指定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负责科室,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公开业务。同时要求各科室要加强协作,积极配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
    (二)强化《条例》宣传,力求取得实效。宣传形式的多样化,是保证宣传效果的必要举措,也是提高人民群众知晓率的重要途径。政务服务局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工作与自身业务高度结合,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工作。一是与市政数局积极沟通,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由电子政务科在洮北区人民政府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栏,并设立飘窗进行重点宣传,保证每一位浏览门户网站的群众都能查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二是为强化我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促使公开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必修课程,充分发挥示范促学作用,形成“头雁”效应。同时,在长白山先锋-e支部机构要闻栏目中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要求局机关党员要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重点学习内容,按时进行自主学习。三是充分利用政务大厅办事群众多、人员流量大的优势,在大厅周边悬挂条幅进行宣传。
    (三)强化保密管理,确保安全规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各级领导审核公文、信息时,除对公文内容、公文格式进行审定外,还必须对其是否涉密、能否公开进行严格把关,做到层层把关,风险共担,既防止借口保密而出现该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不及时、不全面公开等情况,也防止片面强调公开而发生泄密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二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够强;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有欠缺。今后的工作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和具体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加强信息审查,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安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1年,我局将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扎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