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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021359483X6/2024-02143
分  类: 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文机关: 新立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01日
标      题: 关于印发《新立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洮立办字〔2024〕9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19日
索引号: 112208021359483X6/2024-02143 分  类: 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文机关: 新立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01日
标  题: 关于印发《新立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洮立办字〔2024〕9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19日

关于印发《新立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洮立办字〔2024〕9号

各社区、各成员单位:

  现将《新立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社区、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好工作。 

新立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立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白城市洮北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安全生产“必查制”为抓手,推动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运用“五化”闭环工作法,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安全生产“44条具体措施”,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着力解决基础性、源头性、机制性问题,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我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工作要求

  街道属地根据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负责制定并实施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全面深化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行动。强化街道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主动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1.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体现在街道内设机构的职责中(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并建立“五化”落实机制(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2.组织社区工作人员、企业领导班子、中层管理人员、班组长和一线员工,建立分行业、分层次、分类别差异化“三管三必须”宣传贯彻。(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

  (二)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提高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安全风险和事故。

  3.街道、社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九小场所”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完成时限:2026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三)常态化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常态化隐患排查机制,将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持续利用安全生产“必查制”软件系统,督促社会单位每日自查、属地每两个月排查,明确必查时间频次,压实必查责任。(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督促企业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在企业内部醒目位置进行长期公示,使每一名从业人员清楚知道什么是重大事故隐患,身边有哪些重大事故隐患(完成时限:出台一个、公示一个,并长期坚持)。

  6.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一步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确定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在内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各岗位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奖惩办法,推动安全措施落实到具体“每一名员工”(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督促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必查制”软件系统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在生产经营单位内部通报、公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8.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和《吉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9.配合相关部门在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10.配合安委办充分利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街道配合相关部门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照单逐条整改销号;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公示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整改治理推进情况和结果(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四)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落实“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大幅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1.推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带动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2026年,按照洮北区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开展达标建设。(完成时限:按时限要求完成)。

  12.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细化完善各类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13.配合各行业监管(管理)部门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教育培训;配合各行业监管(管理)部门开展“九小场所”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教育培训,逐步实现从业人员全覆盖(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14.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自救和抢险技能,提升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15.按照特种作业考试和许可管理要求,推广应用国家“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督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并长期坚持)。加大“吉焊码”小程序推广应用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加快实现“必查制”和“吉安码”数据对接(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16.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国家出台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积极推动、引导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监管执法人员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采取“干部+专家”模式进行安全检查,帮助企业排查问题隐患、解决实际难题。

  17.街道、社区党组织把报到党员、下沉干部、志愿者等力量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非法违规行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8.落实《吉林省乡镇(街道)“五强”、村(社区)“四强”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强化党建引领,综合统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强化街道应急管理人员、社区治保主任和网格员等基层应急力量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援知识培训,广泛宣传并鼓励引导志愿者和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积极参加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人员能力培训(完成时限:按时限要求完成并长期坚持)。

  19.聚焦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专题培训。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定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治本攻坚行动列入党委(党组)会议议题(完成时限:2024年至2026年底)。

  20.大力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落实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提升群众发现身边隐患的积极主动性、提升公众安全意识,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21.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5·12”防灾减灾宣传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10·13”国际减灾日、“12·2”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完成时限:持续开展),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鼓励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街道将成立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各位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统筹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应急办公室成立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加强治本攻坚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调度分析、督导推动。应急办公室每季度调度各社区工作进展情况,各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专班要加强本辖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每季度至少向分管负责同志汇报1次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二)坚持“五化”落实。坚持“清单化”管理,街道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照单履职、按单工作。坚持“图表化”推进,街道根据任务清单,制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战图集》,明确任务、措施、责任部门等,实行挂图作战。坚持“模板化”运行,街道要发现培树一批标杆企业,总结经验,形成模板大力推广。坚持“机制化”落实,要建立完善治本攻坚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工作机制,切实加大推动力度。

  (三)加强安全投入。街道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确保安全投入到位、有效使用。

  (四)强化督导检查。应急办公室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实地专项督导检查,查看各社区工作实际落实情况,查找突出问题,深挖问题根源,督促问题整改。

  (五)强化总结提升。应急办公室每季度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系统梳理总结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明确指出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督促问题整改。请各社区于每年3月9日、6月9日、9月9日、12月9日前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