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洮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现将到保镇2009年(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到保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把到保建设成“经济强镇、商贸重镇、文明新镇”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洮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2009年到保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政府信息公开是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是便民、为民服务的新举措,是规范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为了更好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我镇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同时,健全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 由于领导干部调动,经镇党委讨论决定,确定到保镇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如下:组长:吴兴隆;副组长:王延利;成员:王洪柱、高松岩。
(二)认真梳理,编制目录 我镇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目的、意义,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对信息作了一次全面梳理和分类,编制了《到保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到保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时发布到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
(三)扎实推进,逐步完善 我们严格按照《条例》,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对上报信息实行审核制度,层层把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发布信息的数量和质量,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加了透明度,有力地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和措施。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镇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机构概况、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资金信息、工作信息、人事信息六大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镇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我镇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我镇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良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
1、公开意识不足。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没有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于依法行政的促进作用,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2、公开信息及形式有待完善。未能及时主动公开应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同时,比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其他的查阅形式不够丰富。 3、工作制度有待健全。虽然我们根据区政府的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行了规范,但这些制度还需要在实际执行中不断健全和完善。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宣传。通过上街宣传、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人民群众了解《条例》、熟悉《条例》、使用《条例》。
2、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
3、丰富公开形式。在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的同时,增加适合社区和农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完整、详细的资料。
4、建立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