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镇秸秆综合利用方案
白洮林政发[2021]55号
根据《洮北区秸秆管控全量化处置工作责任清单》,为保护我镇良好生态环境,减少农业生产对大气环境的污染,有效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做好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实现农业可持续协调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建立镇、村两级秸秆综合利用制度,杜绝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全面推广秸秆“五化”综合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二、工作要求
(一)推广综合利用.各村要宣传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推进秸秆“五化”利用。抓住我镇养殖业发展的契机,深入推进秸秆饲料化,将a养殖与种植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发展。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全面实行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严禁田间焚烧秸秆。
(二)建立工作机制.各村要建立和完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成立以负责人任组长的秸秆综合利用小组,认真总结和借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经验,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全面统筹今年秸秆禁烧工作,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实现田间秸秆禁烧“零火点”。
(三)培育收储体系.各村结合自身实际,大力培育秸秆收储主体,鼓励和指导养殖企业、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户及其他有条件的企业或个人进行秸秆的收储利用,实现秸秆收储利用的专业化和市场化。
(四)注重宣传引导.坚持把宣传引导作为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手段,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大喇叭等各类方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共同支持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强化对秸秆综合利用的统筹领导,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乡长为双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对辖区内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可行的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认真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切实落实宣传教育、监督管理,确保各项秸秆禁烧措施落到实处。
林海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