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我镇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加强勤政、廉政建设,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执法,更好的维护广大农民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更好的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切实规范机关干部的政务行为,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约束,积极创建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我镇积极行动起来,对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毫无保留的全部公开,对不能公开的信息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全年公开情况如下: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政务公开,以“全面真实、规范有序、便民高效、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开展政务公开。
2、公示经批准同意的各项行政审批、审核、核准许可项目和行政执法程序等事项。
3、凡属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以及重要政务活动均应公开。法律和政策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4、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设立政务公开栏、政务公示牌、政务公开接待室、政务公开意见箱和政务公开电话,并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简报、会议、等多种形式,对有关政务活动进行公开。
5、公开时间的长短视公开的内容而定,采取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及时公开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6、对重要的政务活动,应民主议事在前,决策公开在后,可请有一定议事能力和议政水平的党员、群众参加议事,必要时通过召开有关会议,广泛征求意见并经集体讨论决定后进行公开。
7、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
8、政务公开实行规范管理,制定违示责任追究等配套措施,保证政务公开的顺利实施。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