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
白洮平政发﹝2021﹞38号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巩固全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成果,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按照洮北区统一部署,今年5月至8月底,将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现结合全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止耕地“非农化”的决策部署,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回头排查、回头整治、边排查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三农”治理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回头看”排查整治范围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重点聚焦以下三类问题。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严重超标准(参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吉自然资规〔2020〕1号)。
三、“回头看”主要任务
(一)核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情况。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问题台账,对排查清理发现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
(二)排查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对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
(三)坚决排查整治。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照吉林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大棚房”发〔2019〕6 号),以及《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吉自然资规〔2020〕1号),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四)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五)严肃执纪问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回头看”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镇村干部,镇纪检部门要及时干预、严肃查处;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向上级有关部门移交。
(六)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四、 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一)镇干部包村。按照党政同责要求,党委书记、镇长同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镇“回头看”工作具体组织落实,各位镇级领导包村,负责整村排查整改工作。做到逢园必进、逢棚必查,眼见为实、手触为真。
(二)村干部包户。各村干部具体包保到户、责任到人,是本村大棚房“回头看”排查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三)各部门协同。镇土地所会同农业站、公安、司法、城管等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全镇“回头看”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回头看”指导和督促,各尽其责、共同负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落实“回头看”各项措施。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协调推进小组适时对全镇“回头看”工作开展监督检查,通报各村工作进展情况。
五、工作步骤
全镇要统一思想、落实责任、联合行动,明确目标任务,建立组织领导推进机制,细化各村和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迅速组织开展。
(一)全面排查。从5月下旬开始至7月8日结束,各村依据排查范围,开展全面排查,做到逢园必进、逢棚必查,眼见为实、手触为真。各村将排查锁定结果上报镇推进小组,并形成认定报告,完成排查“大棚房”问题明细表,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双签字”备书并加盖政府公章,上报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
(二)坚决整治。7月18日开始至8月13日结束。全镇要按照“回头看”工作方案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治整改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要求,对排查认定的“大棚房”问题,集中开展问题查处、整治整改和问责追责。要坚持边查边改与集中整治结合,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所有问题清仓见底,整改到位。形成整治整改完成情况认定报告,完成“回头看”整治整改情况表,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双签字”备书并加盖政府公章,上报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
(三)监督检查。全镇要把监督检查和巡查指导工作贯穿“回头看”全过程,按照“四不两直”要求,适时随机开展巡查检查,督促各村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在上级部门抽查验收时发现的瞒报、漏报、虚假整改以及整治不到位、不彻底等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回头看”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村书记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回头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和农村稳定。
(二)强化部门协作。全镇“回头看”工作,由镇土地所会同农业站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成立全镇专项行动“回头看”协调推进小组,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参与“回头看”,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村要有专人负责具体抓好“回头看”整改落实和数据汇总的上报工作。
(三)切实履行职责。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职责,坚定不移,持续发力,行动果断,坚决打赢“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这场硬仗。坚持把排查清理贯穿“回头看”全过程,继续深入查、彻底查、反复查,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要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倒排工期、挂牌督办,边排查边整改,做到不拖延、不回避、不敷衍。要讲究方式方法,把握政策,区分情况,依法依规,严格标准,避免工作简单化、“一刀切”,切实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排查整治等工作。
(四)严肃督导问责。要抓住一批典型案例,剖析问题根源,及时向社会通报。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行警示教育。
(五)定期上报信息。实行“回头看”信息报送制度。全镇要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及时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重大情况要随时上报。清理排查阶段,各村每周三上报清理工作进度;整治整改阶段,各村每日上报整改工作进度。
(六)接受社会监督。“回头看”工作期间,镇级要设立群众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回头看”推进协调小组要积极与镇纪检监察部门保持联系,严肃处理接到的“大棚房”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平台镇举报电话:0436-3849525。
附:平台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协调推进领导小组
平台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1日
平台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协调推进领导小组
组 长: 顾昊明 党委书记
王绍辉 镇 长
副组长:周忠宝 人大主席
马井波 党委副书记
白丽平 党委副书记
范文婷 纪委书记
韩 辉 政法委员
张 萱 组织委员
施 磊 宣传委员
邓宇西 副镇长
左 河 副镇长
石 磊 武装部长
成 员: 甘汝清 土地所所长
姚永军 派出所所长
崔嘉祥 司法所所长
李金龙 城管大队长
邓 涛 农业站站长
马凌宇 侯家村书记、主任
齐学成 民乐村书记、主任
王晓敏 东五村书记、主任
边 江 西五村书记、主任
杨 丽 前进村书记、主任
李 双 光明村书记、主任
刁忠文 永乐村书记、主任
闫 光 永丰村书记、主任
张国志 勤俭村书记、主任
艾 晶 发家村书记、主任
朱广辉 民生村书记、主任
路洪彬 大岭村书记、主任
丁 胜 红塔村书记、 主任
国静华 红旗村书记、主任
赵 丽 联合社区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