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洮北区岭下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岭政发〔2022〕30号
岭下镇综合服务中心各站所、驻镇成员单位:
为有效防范遏制夏秋季节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岭下镇应急办制定了《洮北区岭下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岭下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洮北区岭下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镇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镇应急办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镇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狠抓责任落实。以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为主线,以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为抓手,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尤其是汛期自然灾害和事故预防的重点和难点,抓根本、治源头,在全镇各部门单位、各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整治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任务目标
坚持全面治标与源头治本相结合,坚持重点整治与系统治理相结合,坚持集中攻坚与形成长效相结合,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打通安全责任和监管“最后一公里”。此次专项行动重点突出季节性、关键性、针对性、全面性、差异性。突出季节性,针对夏秋季节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大风、暴雨、雷电等极端天气多发,洪水、滑坡、塌方、塌陷等自然灾害发生概率增大,城市内涝隐患突出,旅游升温人流车流物流剧增等实际情况,盯住重点,整治难点,消除弱点。突出关键性,紧紧围绕责任落实这个关键,强化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紧盯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关键人、关键事、关键岗、关键时”,严格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切实把从上到下、从政到企的安全责任链条“拧紧扣死”。突出针对性,深刻汲取今年以来道路交通、自建房、燃气、危化品、工贸等行业领域事故教训,结合各行业、领域特点,有针对性开展隐患排查,全面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突出全面性,对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所有领域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最大限度地消除死角、盲区。突出差异性,根据我镇产业结构、企业分布、地域特点,充分研判夏秋季节安全形势,排查事故和隐患易发多发环节和部位,科学、及时、有效落实安全整治措施。
三、整治内容
全镇各部门单位及所有行业领域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落地落到位,重点突出以下九个行业领域。
(一)危险化学品。镇应急办牵头,督促危化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落实防雷、防火、防爆、防静电等措施,强化储罐区、仓储库房、外包服务企业的安全管理,严肃查处重点部位不按照要求设置报警装置、不严格落实现场作业监护制度的企业。
牵头单位:镇应急办
责任单位:镇派出所、白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洮北分局价格和安全生产科、镇消防救援办公室
(二)道路交通。深刻汲取松原市“4.15”和“10.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以全面实施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为重点,深入落实《农村交通安全治理模板集》。镇交警队要全面整治路面破坏损毁、标志标线不齐和减速设施、示警桩、交通信号灯设施不全等安全隐患,落实“一点一方案”“一路一设计”,提高交通安全水平。要加强易发生水毁、滑坡、塌方、落石、临崖和临水等危险路段的隐患排查整治和巡逻管控,强化桥梁、坡道、弯道、涵洞、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防护。镇派出所、镇农机站要突出农用车和无牌、无证、无保险、无检验标识“四无车辆”的整治力度。镇派出所要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大客车、货车、校车等重点车辆非法载人、人货混拉、超载超员、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交警队、镇农机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筑施工。镇乡建办要以防范各类坍塌垮塌、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触电和中毒事故发生为重点,分析研判汛期建筑施工特点,严禁暴雨、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施工行为,强化高温、暴雨、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加大对大型起重机械等重点部位、脚手架搭建等重点环节、高空作业等重点工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网格化”管理、“包保”责任制,深入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治理模板集》,坚决杜绝违章用电、违规操作和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绳等行为。加强汛期基础开挖、基坑支护、脚手架基础、塔吊和物料提升机的排查;加强塔吊、物料提升机等机械设施避雷、防触电装置检查。加强施工工地易出现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研判和监测预警。镇交警队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管控。镇水管站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工程的监管力度,保障水利领域安全生产。
牵头单位:镇乡建办
责任单位:镇交警队、镇水管站、镇应急办、白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洮北分局价格和安全生产科、区消防救援办公室、镇供电所
(四)燃气。镇乡建办要深入落实《城镇燃气安全治理模板集》,按照全国燃气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国务院安委办燃气安全百日行动以及全省燃气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扎实开展全镇燃气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督促燃气企业按上限添加臭味剂,餐饮等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依法查处燃气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解决燃气管道违章占压、穿越密闭空间、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等问题。严肃处理违规施工、野蛮施工工等破坏燃气管逍等问题。组织燃气企业对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和居民住户进行一次全覆盖入户检查服务。镇派出所重点整治液化气站违规充装“黑气瓶”治理和违法运输、违规配送、非法储存、非法经营、违法充装等行为。白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洮北分局价格和安全生产科要严格钢瓶全生命周期、全流转过程追溯管理,超期未检、报废或无登记在册的钢瓶一律不得充装。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其他各有关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全面排查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提醒警示,督导燃气用户改善用气环境,使用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督导正确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鼓励引导有条件的餐饮经营单位将厨房用气从瓶装液化石油气改为管道天然气或电。镇应急办负责餐饮经营、商业综合合体、农贸市场等场所以及负责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等场所;镇卫生院负责医疗机构等场所;镇民政办负责养老院、福利院等场所;镇文化站负责文化娱乐等场所;镇文化站、镇林业站、镇水管站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旅游景区;其他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经营单位及内部食堂等餐饮场所。
牵头单位:镇乡建办、镇应急办
责任单位:镇卫生院、镇派出所、镇民政办、镇交警队、镇文化站、白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洮北分局价格和安全生产科、镇林业站、镇水管站以及其他有关部门、镇消防救援办公室
(五)消防。镇消防救援办公室牵头,以村(居)民经营性自建房、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消防安全整治为重点,紧盯风险隐患突出、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场所,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要强化电动自行车、居民住宅小区等传统场所风险,与镇文化站、镇应急办等部门加强对电化学储能电站、室内冰雪场所、体育运动场馆、农家乐(民宿)、密室逃脱、剧本杀、探案馆、网络直播带货场所、地摊夜市等新兴业态的联合检查,强化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用火用电用气、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整治。镇消防救援办公室牵头,镇派出所、镇信访办、镇文化站、镇卫生院、镇民政办、镇乡建办、镇应急办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九小场所”、公共娱乐场所、文博单位、群租房、宾馆饭店、涉疫隔离场所、养老院、施工工地、易燃易爆场所、复产复工企业等重点场所隐患排查,严防群死群伤和“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镇消防救援办公室
责任单位:镇应急办、镇派出所、镇民政办、镇乡建办、镇文化站、镇卫生院、镇信访办
(六)旅游。镇文化站要强化查干浩特旅游度度假区危险地段、重要景点和游客服务中心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景区雷电、暴雨等极端天气的预防应对力度,强化景区水上安全管控,加强漂流项目及大型游乐设施、游船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监管。加强景区流量控制管理,建立客流预报预警制度,制定游客分流应急预案,完善危险地段安全措施,确保景区旅客安全。镇应急办负责督导景区内商场、餐饮、住宿等人员密集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白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洮北分局价格和安全生产科负责依法督导景区大型游乐等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安全运行。
牵头单位:镇文化站
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应急办、白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洮北分局价格和安全生产科、镇交警队、镇水管站、镇林业站
(七)自建房。镇乡建办要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按照照省、市、区政府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两违”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城乡既有房屋进行再排查、再整治。重点排查违法改造、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房屋(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割群租等情形);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装饰装修的房屋;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房屋;建设年代较早(特别是2000年以前),年久失修的房屋;农村、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两违”清查三项工作中排查出的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和危房未及时整治的房屋。镇乡建办牵头,镇派出所、镇信访办、镇民政办、镇农机站、镇文化站、镇卫生院、镇林业站、镇消防救援办公室等部门按职责分工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等区域,突出用作经营或出租的、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强化学校、宾馆(旅店、民宿)、文化和旅游场所、体育场所、娱乐场所、养老院、幼儿园、医疗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的房屋,林区、垦区及其他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牵头单位:镇乡建办
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民政办、镇司法所、镇财政所、镇乡建办、镇交警队、镇农机站、镇文化站、镇卫生院、镇应急办、白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洮北分局价格和安全生产科、镇林业站、镇消防救援办公室
(八)工贸。镇应急办要以金属熔融、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领域为重点,对照“钢8条”“铝7条”“粉6条”等25项要求,全面开展工贸领域安全专项治理,督促相关企业履行好“三同时”手续,落实好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求,重点排查中毒、窒息、灼烫、火灾、爆炸、高空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等重大风险隐患。镇应急办、镇乡建办、真农机站、镇畜牧站等部门要加大对建材、轻工、纺织、商贸、粮食、屠宰企业的“粉6条”清零和落落实有限空间“十个必须”等重点环节的检查力度,提高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牵头单位:镇应急办
责任单位:镇乡建办、镇农机站、镇畜牧站
(九)防汛。镇防汛办牵头,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经验教训,突出防范城市内涝,完善“五停”措施,做好防范准备。加强临灾暴雨预警“叫应”机制,完善物资调配、应急队伍以及巡堤查险的人员、设备准备。建立健全汛情和极端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及部门联动响应机制。镇应急办要密切关注雨情,抓好预警预报。镇水管站要密切关注水情,以江河堤防安全为重点,加强清畅、加宽、增坝等除险工作。要抓好度汛工程风险隐患动态排查整改、防止带病运行。及时疏浚河道、疏通管涵,确保行洪排水畅通。加强儿河堤防巡堤查险,加强雨量、水位、报警器等设备检查。全镇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突出防御次生生灾害,按职责分工深入排查各类企业风险隐患,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
牵头单位:镇防汛办
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乡建办、镇交警队、镇水管站、镇农机站、镇应急办以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即日起至7月31日)。
聚焦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白城市洮北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白洮安委发[2022]5号),各行政村、社区以及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同时,要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各相关企业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严密组织实施,确保质量和效果。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
1.企业自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标准,全面自查自纠,认真整改问题隐患,并逐项造册、登记、建档,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期间,每月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整治落实情况。
2.属地排查。各行政村、社区以及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所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确保改出成效。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领导统筹、协调配合,集中攻坚解决。
3.行业检查。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的实际,组织指导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出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督促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要求严格处理。
(三)检查督导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镇安委会牵头组织行业(专业)和综合监管部门,对事故多发频发的属地、行业、企业进行联合检查,重点检查各行政村、社区以及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情况和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要检查“四个有没有”,即有没有真正传达到基层和企业、有没有实际举措的行动、有没有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并交单子压责任、有没有取得实际效果,进而深入查找、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镇安委会将对各属地、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全镇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自觉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督促推动专项整治行动。9个重点行业领域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制足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分别制定监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负责本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到位。
(二)加强检查督导。各行政村、社区以及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辖区内及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推动全镇各行业、各领域企业及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检查过程中要抓住“关键少数”,检查各类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要坚持“逢查必考”,确保职工安全培训到位;要做到全面系统,既要查生产布局、设施设备等“硬件”,也要查制度措施、技术管理、应急预案等“软件”,确保检查到位。镇安委会办公室要成立督查组,负责对各行政村、社区以及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整治行动落地落实。
(三)严肃追责问责。各行政村、社区以及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注重对重点企业单位的明查暗访,确保查出实实在在的问题和隐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惩处。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行政村、社区以及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等主流媒体的宣传优势,集中宣传报道“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一批问题隐患突出的单位和企业,强化教育引导和震慑警示作用。要引导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隐患和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