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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00013594717D/2022-06792
分  类: 农业丶畜牧业丶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北区岭下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30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岭下镇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岭政发〔2022〕35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01日
索引号: 11220800013594717D/2022-06792 分  类: 农业丶畜牧业丶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北区岭下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30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岭下镇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岭政发〔2022〕35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01日

关于印发《岭下镇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岭政发〔2022〕35号

各行政村:

  现将《岭下镇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洮北区岭下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岭下镇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21)34号)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2年10月底前,镇、村二级田长制全面建立,配套制度基本形成,工作格局基本确立;到2022年年底前,责任明确、治理有效、监管到位、奖惩分明的田长制制度体系全面建成,全镇农田保护利用水平明显提升。

  二、实施范围

  全镇所有涉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均为本方案实施范围。

  三、组织体系

  (一)田长设置

  镇、村两级设田长,分别由镇里党政主要领导负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担任。

  (二)田长职责

  镇级田长对本辖区内田长制工作负直接责任,将农田布局、保护、建设、黑土地保护、利用和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实行台账管理,建立镇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台账。

  村级田长对本村田长制工作负具体责任,将田长制保护利用任务切实落到具体地块。对管辖范围内的耕地进行定期巡查,巡查时应做好巡查日志,记录耕地上有无非法占用、垃圾污染、随意破坏耕作层、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等现象。

  各级田长应调动各方力量,加大巡查密度与力度,保证第一时间发现各种违规情况。

  (三)田长制办事机构设置

  镇级田长制办事机构依照区级田长制办事机构设置。村级田长制办事机构的设置,由镇级党委、政府根据本地实际

  研究确定。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农田布局

  1.运用“三调”成果,明确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的权属、面积、位置,实行全面保护。

  2.全面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3.农业生产布局要充分考虑水资源条件,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应当开展水资源论证,引导农业布局结构规模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

  4.以本轮国土空间规划和“三调”最终成果为基础,对永久基本农田现状进行全面评估,在可稳定利用的耕地范围内做好永久基本农田优化,实现布局合理、质量提高。将已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地块全部纳入永久基本农田范畴,最大限度保护优质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二)强化农田保护

  1.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优化配置工程措施、农艺措施和管理措施,加强退耕还林、沟道防治等综合治理,构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

  2.加大耕作层土壤剥离工作力度,利用好耕地耕作层土壤,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应剥尽剥、应用尽用的原则。

  3.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用薄膜,加强农膜回收等环节监督管理。推进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工作,实施农田防护林修复完善工程,采取恢复、改造、更新办法,提高农田防护林数量和质量,强化高标准农田和土地整治(整理)工程中农田防护林网建设,预留农田防护林网建设用地。积极推进公路、铁路、河流绿化,形成闭合式保护网络,提高防护功能。

  4.实施源头污染防控,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排查整治,控制农药化肥不合理使用,推动畜禽养殖粪污、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有效治理。

  (三)推进农田建设

  1.大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科学、有序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有序推进盐碱地治理改造,积极争取国家盐碱地改造整理项目,完善渠系节水提升改造,高效利用好闲置盐碱地,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发挥优势、突出特色、讲求实效的原则,把盐碱地改良改造与产业结构调整、乡村振兴、三产融合等有机结合,将盐碱地产业做大做强。

  2.积极开展“黑土粮仓”科技会战,推动“黑土粮仓”科技会战示范区建设,努力实现培肥地力,坚持良田、良种、良法、良技结合,粮食增产,农业增效,确保黑土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3.落实好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加强建后管护,做到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打造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优质良田。因地制宜实施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深翻深松、养分调控等土壤培肥改良技术,提升耕地质量;采取工程措施或农艺措施,加强对盐碱化耕地等退化耕地改良治理,遏制退化趋势,使耕地在利用中得到有效保护。

  4.加强灌区设施维护,提升灌区供排水服务水平,坚持灌区整体性改造,与实施高标准农田协同建设,统筹协调解决农业生产条件改善、水旱灾害防御等问题,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5.积极培育推行种养循环一体化发展模式,打造一批种养结合的示范场、示范区,促进粪肥就地就近有效供给。

  (四)改进农田利用

  1.依据耕地利用优先序,合理确定耕地在农业内部的用途,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其他农产品及饲料饲草生产。

  2.在适宜地区,大力推广秸秆覆盖还田免(少)耕作技术,因地制宜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实施西部半干旱区改良培肥的保护利用模式。支持农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主体等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生产,并加强指导与监管,提升服务效能。鼓励农技推广机构与农业科研教学机构、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联合开展技术推广,加快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和新型农机装备应用。大力推进科学种田,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技术等绿色生产技术,稳定提升化肥农药利用率。

  3.合理确定设施农业用地规模,确保农地农用,加强设施农业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管控。

  (五)严格农田监管

  1.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从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强化规划计划管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加大督察执法力度,建立政府主要领导和村委会主任负责的镇、村两级联动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田长制日常巡查监管系统,形成全镇耕地保护监管“一张图”。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定期或实时对违法占地、耕地保护、农田利用等情况进行全程监测监管。对违法违规乱占耕地问题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2.加强政府执法监管部门与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机关的工作衔接,依法打击非法占用、破坏和污染耕地违法行为。对耕地保护领域侵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3.逐步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监测网络,监测耕地质量动态变化。落实耕地质量监测点属地管理职责,加强耕地质量监测点管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变动耕地质量监测点的设施及标志。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压实主体责任,将建立实施田长制摆上重要位置,科学谋划、统筹推进,指导督促镇、村开展工作。各有关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镇党委、政府要强化担当、务实工作,保障田长制落到实处。我镇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田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人员设置、保障措施,稳妥有序开展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田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确定田长制重大决策,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在重点区位设置田长制信息公示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巡田制度,明确巡田责任、方式、频次、人员等要求,推动田长及时掌握责任区域农田保护利用情况。建立督察(査)督办制度,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强化落实,推动工作。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强化各级各部门工作协同,及时主动回应各界关切。

  (三)强化政策支持。镇级、村级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长效、稳定的投入机制,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保护利用、土地整治、农田水利等项目,集中用于农田保护利用。对田长制实施成效显著的村在耕地保护利用、乡村建设行动、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四)严格考核奖惩。推动田长制责任落实与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基层干部绩效评价相挂钩,对工作成效突出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存在问题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曝光、警示约谈、追责问责。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各村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宣传引导。镇级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实施田长制的重要意义,推动社会各界广泛支持、主动参与、共同管理,营造严格农田保护利用的良好氛围。

  

  

  附件: 1.岭下镇田长制成员名单

  2.岭下镇田长制工作职责

  

 

  

附件1

岭下镇镇级田长及成员名单

田 长: 高 远 岭下镇党委书记

    黄金岭 岭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田长: 杨凤敏 岭下镇人大主席

    熊鉴新 岭下镇党委副书记

    张文泽 岭下镇纪委书记

    蒋柳春 岭下镇组织委员

    关 雪 岭下镇宣传委员

    王福田 岭下镇政法委员

    郭晨东 岭下镇常务副镇长

    刘 威 岭下镇副镇长

    齐 爽 岭下镇副镇长

    杨 科 岭下镇副镇长兼派出所所长

    窦灵卉 岭下镇武装部长

成 员: 程亚春 岭下镇文化站站长

    刘庆阁 岭下镇农经站站长

    赵剑锋 岭下镇民政助理

    冯 博 岭下镇财政所所长

    于殿志 岭下镇林业站站长

    杨泽明 岭下镇司法所所长

    李郁凤 岭下镇劳动保障所所长

    姜海岩 岭下镇计生办主任

    张国峰 岭下镇红石岭村党支部书记

    王 超 岭下镇四家子村党支部书记

    付立权 岭下镇建政村党支部书记

    王孟财 岭下镇胜利村党支部书记

    张河和 岭下镇新建村党支部书记

    李英海 岭下镇岭西村党支部书记

    张井龙 岭下镇岭河村党支部书记

    王延军 岭下镇新平村党支部书记

    张 超 岭下镇吉庆村党支部书记

    郑 伟 岭下镇兴隆村党支部书记

    张喜龙 岭下镇石头井子村党支部书记

  镇级田长制办公室设在岭下镇综合服务中心,承担田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郭晨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程亚春同志担任。

  

  

附件2

岭下镇田长制成员工作职责

  1.岭下镇综合服务中心:承担田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按田长制实施方案落实耕地保护职责。

  2.宣传委员:负责指导田长制相关宣传和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

  3.镇纪委:探索建立镇级"田长+纪检长”工作机制,对耕地保护领域侵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给与督察督办。对非法占用、破坏和污染耕地违法行为直接上报相关部门,依法执行。

  4.农业农村办公室(农科站):服务好重大生态项目的修复和保护工作,监督向农田排放重金属或含量超标的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报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负责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种田用田,培肥提高地力。负责加快推进先进农业技术成果转化和新型农机装备应用。

  5.镇派出所:依法打击非法占用、破坏和污染耕地违法行为。

  6.财政所:负责落实镇级田长制工作经费。

  7.组织委员:负责按有关规定落实田长制的表彰奖励工作。

  8.水管所: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完善渠系节水提升改造,引导农业布局结构规模与资源承载能力协调发展。

  9.林业站:推进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工作,提高农田防护林的数量和质量,形成闭合式保护网络,提高防护林功能。

  10.统计办公室:参与对田长制执行情况、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等考核工作。

  11.畜牧站:负责推动畜禽养殖粪污有效治理,培育推广种养循环一体化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