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78H/2016-04639
分  类: 教育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05月05日
标      题: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洮北区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洮政发〔2016〕5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5月05日
索  引 号: 11220802013594178H/2016-04639 分  类: 教育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05月05日
标      题: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洮北区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洮政发〔2016〕5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5月05日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洮北区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洮政发〔2016〕5号

 

各有关办、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洮北区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9日

洮北区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为了迎接2016年国家对洮北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检查验收,加快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进程,实现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及白城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将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作为教育工作重中之重。坚持以人为本,以办好每一所学校,保障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为宗旨;以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为目标;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主线,解放思想,破解难题,促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和完善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长效机制,努力缩小城乡间、校际间差距,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公平教育,提高全区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的原则。从洮北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以系统的方法谋划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强化政府责任,统筹配置人力、物力、财力,坚持全面推进。从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二)坚持突出重点,扶持薄弱的原则。制定倾斜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大力加强农村学校的义务教育,改造提升薄弱学校,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切实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三类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2016年基本实现“三均衡一优化”,即均衡教育资源配置、均衡教师资源配置、均衡生源配置、整体优化学校管理。全区66所(含九年一贯制3所,村小23所)义务教育段学校基本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具体发展目标:

  (一)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2016年全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达到《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基本实现师资、设备、图书、校舍等均衡配置。

  (二)继续加大薄弱校建设力度。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大力改造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缩小城乡之间学校办学水平的差距。

  (三)优化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做好新教师定期补充和“特岗教师”选聘工作,实行新聘教师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

  (四)实现生源均衡配置。科学划定学区,严格实行招生计划控制,有效解决超大校、大班额问题。

  四、具体措施

  (一)加大投入力度,实现办学条件基本均衡,建立保障教育经费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并及时定额拨付,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需资金,新增教育经费要优先用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调整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加强对各项教育经费的统筹,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要求。合理安排教育经费,优先保证薄弱学校需求,促进教育资源城乡、校际间均衡配置。

  2.实施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根据《吉林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将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校舍维修改造、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更新工程等纳入到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的框架内统筹考虑,缩小校际间办学条件差距,逐步使中小学校建设达到整体优化。

  3.完成学校布局调整。结合学校布局调整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德顺中小学、到保中学、青山中学教学楼和食宿楼建设任务,完成西城区,南城区两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城乡学校布局调整,稳定农村生源,分流城内大校生源。

  (二)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1.加强教师资源合理配置。建立完善的教师补充录用机制,实行公开招聘,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按照“有编必补、公开选聘、平衡学科”的原则,做好新教师定期补充和“特岗教师”选聘工作,完善并落实新聘教师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

  2.建立校长、教师合理流动机制。实行校长交流制度,选拔业务素质好、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职和交流。建立健全城区中小学教师到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服务制度和城乡校际之间教师交流制度。通过中小学校长和教师校际、城乡之间的合理流动,促进教育系统内部人才资源合理配置。缩小义务教育阶段师资水平差距,使城乡教师队伍在学历、职称、教学能力等方面实现基本均衡。

  3.保证培训经费的投入,加强薄弱学校教师的培训力度。各中小学要切实保证教师培训经费不低于公用经费的5%。探索新的培训方式和手段,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教师网联计划,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在教师培训中的作用,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广泛性。

  (三)促进教育公平,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1.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继续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就学的同城同等待遇。

  2.建立健全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把关爱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工作纳入社会管理体系之中,积极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关爱网络,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帮扶,努力解决留守和残疾儿童思想、生活和学习的困难,建立和完善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巩固率达到100%,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99%以上,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0%,确保每一名学生完成义务教育。

  3.规范招生管理。实行“阳光招生”,认真落实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做到均衡配备师资,均衡生源安排,科学确定学校招生范围,严禁任何形式的选拔招生,严禁设立重点校和重点班,彻底遏制“超大校”、“大班额”等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开、公正、公平。

  五、实施步骤

  (1)组织推进。召开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推进会,部署工作,明确任务,责任到部门到科室。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仪器设备和计算机缺口做详细统计,制定配置计划。根据省规划和我区工作实际,制定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

  (2)达标认定。依据省定标准,全区(包括村小)完成初中理化生、小学科学实验室、中小学音、体、美、卫、计算机等仪器设备配备;区督导室组成检查组对各学校和相关科室硬件建设及准备的材料进行检查督导,做好达标认定工作。组织报表的培训,指导相关部门、学校的自评工作。

  (3)组织申报。填写《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申报表,起草自评报告。按省定标准完成各学校图书装备,做好迎接白城市督导室针对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4月份做好迎接省督导团对洮北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

  (4)迎接国检。省市复评后,根据复评建议,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各项工作,重新整理各种材料,装盒入档做好迎国检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职责,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要高度重视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切实保证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教育、发改、财政、编办、人社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要大力宣传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重大意义,营造社会参与、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强大合力和良好氛围。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把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入考核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要内容,确保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如期完成。

  (二)加大教育投入,建立保障教育经费长效机制。

  要增加财政性教育投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保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确保教师工资、学生人均教育经费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确保完成一般预算对教育的投入任务。要进一步加大对教育附加费的管理,专项用于教育事业发展。

  (三)健全督导体系,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价机制。

  1.加强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建立政府协调组织机制,定期召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专题会议,解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加大教育督导力度。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对义务教育达标校及各部门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受检部门、单位具体工作职责

  1.区政府办公室

  指挥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迎检工作。

  (1)成立区迎检领导机构,召开全区迎国检动员大会,明确有关部门、单位迎检职责。

  (2)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绩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与区委组织部、区纪检委共同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

  (3)指挥部署各部门、单位的迎检准备工作,搜集、整理区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文件、通知、主要领导讲话、涉及教育的相关会议纪要等佐证材料。(把原件,提供给教育督导室,以备检查。)

  (4)审定政府自查报告、各部门工作汇报,撰写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工作汇报,部署接待等工作。

  2.教育局

  组织落实迎国检的自查自评和市、省级复核工作。

  (1)组织召开教育督导会议,制定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

  (2)依据《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教育督导室对义务教育学校达标情况进行评估认定。

  (3)负责填写《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申报表。

  (4)组织报表的培训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学校的自评工作。

  (5)负责起草自评报告。

  (6)全面负责《吉林省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督导评估项目与标准》中相关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3.发展改革局

  (1)制定落实科教兴区政策措施。把教育发展纳入《洮北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提供近三年教育优先发展的项目及金额统计表或说明材料。

  (2)制定并落实促进义务教育优先、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及相关文件。

  (3)整理《吉林省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督导评估项目与标准》中关于“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方面的相关材料。

  (4)负责撰写本局关于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工作汇报。

  (上述文件或材料、工作汇报,把原件或复印件提供给教育督导室,以备检查。)

  4.人社局、编办

  (1)制定落实有关教师聘用、教师编制、教师工资、教师职称、教育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等相关政策。

  (2)整理《吉林省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督导评估项目与标准》中关于教师队伍建设方面的相关材料。

  (3)负责撰写本部门关于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工作汇报。

  (人社局、编办下发的上述政策性文件或教师队伍建设方面的相关材料、工作汇报,把原件或复印件提供给教育局人事科,以备检查。)

  5.财政局

  (1)制定落实教育投入政策,确保教育“三个增长”, 按省定标准落实公用经费(近3年)。

  (2)区财政局向本级人大所作的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草案的报告(近3年)。

  (3)落实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教育费附加等用于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与使用的政策规定(近3年)。

  (4)义务教育经费足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实行经费单列,财政预决算报表、义务教育经费统计公告(近3年)。

  (5)整理《吉林省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督导评估项目与标准》中关于教育经费方面的相关材料。

  (6)负责撰写本部门关于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工作汇报。

  (上述政策性文件或相关征收、投入统计表、工作汇报,把原件或复印件提供给市教育局发展规划科,以备检查。)

  八、组织机构

  成立洮北区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伟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姜喜栋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曹德润 区教育局局长

      李书文 区发改局局长

      郑福德 区人社局局长

      金海河 区编办主任

      李清华 区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洮北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曹德润 (兼)

  

  附件:1.《吉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小学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项目与标准》

     2.《吉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通初中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项目与标准》

     3.《吉林省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督导评估项目与标准》

ZF 5号 附件 (10+19)评估项目与标准.doc